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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基本安全守则

 更新时间:2022-06-13 点击量:1498
  为了确保实验室安全,实验室应有基本的安全守则,各实验室主管还必须自行建立安全细则,实验人员必须明确所有规则后方进行实验。实验室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实验室基本的安全守则:
 
  (1) 开始任何新的或更改过的实验操作前,需了解所有物理、化学、生物方面的潜在危险,及相应的安全措施。使用化学药品前应先了解常用化学危险等级、危险性质及出现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2) 进入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实验室及其周围的环境,如水阀、电闸、灭火器及实验室外消防水源等设施位置,熟练使用灭火器。
 
  (3) 实验进行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岗位,要密切注意实验的进展情况。
 
  (4)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需穿全棉工作服,不得穿凉鞋、高跟鞋或拖鞋;留长发者应束扎头发;离开实验室时须换掉工作服。
 
  (5) 进行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时,要根据实验情况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戴防护眼镜、面罩或橡胶手套等。
 
  (6) 实验用化学试剂不得入口,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或饮食饮水。实验结束后要细心洗手。
 
  (7) 正确操作气体钢瓶,熟悉各种钢瓶的颜色和对应气体的性质。气体钢瓶、煤气用毕或临时中断,应立即关闭阀门,如发现漏气或气阀失灵,应停止实验。立即检查并修复,待实验室通风一段时间后,再恢复实验。
 
  (8) 使用电器时,谨防触电。不许在通电时用湿手接触电器或电插座。实验完毕,应将电器的电源切断。
 
  (9) 禁止明火加热,尽量使用油浴加热设备等;温控仪要接变压器,过夜加热电压不超过110V;各种线路的接头要严格检查,发现有被氧化或被烧焦的痕迹时,应更换新的接头。
 
  (10) 实验所产生的化学废液应按有机、无机和剧毒等分类收集存放,严禁倒入下水道。充分发挥环境科学的特长,以废治废,减少废物,如含银废液回收利用、稀溶液配制浓溶液、废酸和废碱矗立在用等。
 
  (11) 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试剂和高压气瓶要严格按有关规定领用、存放保管。
 
  (12)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统一印制且编有编号和页码的实验记录本上详细记录,计算机内所有数据只能作为附件,不能作为正式记录;实验记录必须即时,客观、详细、清楚,严禁涂改、撕页和事后补记;不得用铅笔记录,实验记录严禁带出实验室;毕业或调离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交回已编号的原始实验记录本,并经实验室负责人和相关人核准后方能办理离校手续。
 
  (13) 实验室内严禁会客、喧哗;严禁私配和外借实验室钥匙。
 
  (14) 实验室人员或最后离开实验室的工作人员都应检查水阀、电闸、煤气阀等,关闭门、窗、水、电、气后才能离开实验室。